一是开展联合认定。根据省财政厅、民政厅相关政策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于今年3月联合开展困境儿童人数核定测算和统一上报工作,共核定人数1258人,其中:父母监护缺失儿童人数716人、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儿童人数542人。
二是统筹资金扶持。向上争取省级补助资金528万元,专项用于父母监护缺失及父母无力监护等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支出。
三是严格发放标准。严格依据审核确认人数和确定标准发放费用,其中父母监护缺失儿童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80%暨月均不低于1000元∕人标准发放;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按照不低于当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60%暨月均不低于750元∕人标准发放。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困境儿童数据统计工作,对辖区内困境儿童数据保持动态监控,并不定期开展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检查,严格核实核准困境儿童身份,规范困境儿童保障范围,对各类违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和通报,确保补助发放透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