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建引领、富民兴村计划,赣榆区财政率先在全市设立2000万元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引导专项资金,大力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首期扶持引导资金扶持了城头镇稻米基地建设项目、厉庄镇物业保洁项目等4个项目,发放扶持引导资金380万元。
近期,赣榆区开展了第二期扶持引导资金项目评审,评审原则主要有三个:一是项目实施有基础。综合考虑发展集体经济的资产、资源、区位等基础条件,优先选取项目落地有载体、有基础、项目有前景的村。二是产业发展有需求。重点向上年度村集体经营收入低于30万元村申报的项目倾斜,帮助解决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的“资金瓶颈”。三是富民兴村有成效。在首期扶持引导资金先试先行的基础上,树立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导向,能够彰显党建引领、富民兴村示范效应,重点选择上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收益正增长,集体项目带动致富作用明显的村。
评审通过的项目主要有沙河镇朱屯村“葡萄小镇”葡萄连栋大棚项目、海头镇大官庄村老年关爱之家光伏发电二期项目、墩尚镇双槐村冷藏制冰水产品加工等8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