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在预算执行和监管主体之间构建起互动、制约的良好机制。
二是突出监控重点。重点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大额现金支出、大额个人转账、公务卡结算、民生项目等领域资金的的支付控制和管理。
三是严格支付程序。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内部操作程序有关规定,实现每笔资金支出都经过录入、初审、复审、终审等环节,确保资金支付不出错、零失误。
四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严禁挪用混用,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