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经费保障。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根据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担”的要求,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在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根据普查工作任务,合理确定各阶段经费需求,及时足额将普查经费拨付到位。
二是强化经费管理。在普查经费使用过程中,财政部门积极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和办公费等开支标准。在各种普查物资的准备上,精打细算,尽量利用现有设备资源,必须补充、购置的,严格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保障普查经费用到实处,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认真履行财政部门职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各成员单位在经费保障方面的需求和困难,靠前服务。进一步细化任务、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普查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