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省普通高校新入学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会同市教育局等单位组织普通高校残疾学生人数的核定上报。二是做好向上资金争取和经费下达工作,2018-2019学年共申报核定人数71人,争取经费40.32万元,其中: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给予补助,研究生按照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学校从提取的事业收入中列支。三是积极开展督促核查工作,对已缴纳学费的残疾学生,督促相关高校及时将免学费补助资金返还学生,切实减轻普通高校残疾学生生活压力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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