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基础,连云港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现按月报账。
一是迅速传达部署。及时传达财政部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及早准备,提高工作主动性。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召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专题培训会,就填报内容、填报要求、填报重点难点等进行了讲解说明,并现场进行填报演示。三是及时出台文件。制定了《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月报工作的通知》,从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保证编报质量及报送时间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实时跟踪督查。每月初,通过资产管理工作群及时提醒,对未按时上报的单位通过电话、发函、现场督查等方式,确保所有单位都能按时上报资产数据。五是加强数据审核。对全市1000多家单位上报的资产数据进行核实审查,及时反馈填报中存在的问题,对填报工作进行适时指导。加强与软件公司的联系,确保填报系统正常运行,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现了按月报账。 (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