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级机构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财政局积极做好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划转工作。一是明确资产划转要求。会同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市级机构改革中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连财资〔2019〕5号),对组织领导、资产清查、资产交接、工作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涉改单位对全部资产进行清查核对、登记造册,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违规处置、更新资产。二是明确资产划转依据。以公开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涉改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在划转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履行资产划转审批程序。三是明确工作进度。召开涉改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会议,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进度,对有争议的资产进行实地核查。截至目前,资产划转工作圆满完成,其中涉及资产整体划转的25家单位共划转资产账面原值22.94亿元。其中划转房产账面原值2.8亿元,划转车辆账面原值595万元。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张舜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