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工作要求,建立依法规范、权责匹配、财力协调、保障有力的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促进政府更好履职尽责。今年以来,灌南县财政按照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压实责任、密切协调、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积极做好县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定推进改革“主心骨”
成立县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吃透《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19号)文件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创新精神,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根据我县实际,前期进行周密部署、认真调研,制定《灌南县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县与镇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并按照时间节点深入推进。
二、坚持基本原则,筑牢改革目标“定盘星”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重点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中与人民群众直接相关的主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明确为县与镇共同财政事权;二是坚持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确定县与镇政府支出责任。三是坚持保障标准合理适度,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适时调整县基础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兼顾县与镇财政承受能力,不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及时梳理测算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卫生计生、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八项县与镇承担比例,确保基础数据准确详实、不重不漏。
三、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改革“推动力”
灌南财政在落实县级承担的支出责任、做好资金保障的同时,加强对镇财政履行支出责任的指导和监督。强化部门之间合作,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与管理制度。指导和督促镇落实相关服务标准,镇财政要确保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与管理制度,履行好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县相关部门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基础保障标准落实、基础数据真实性、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服务便利可及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保证支出责任落实。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