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广告业提档升级,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连云港市广告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五章十四条,包括管理职责、资金支持范围、资金分配下达、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以及附则。根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新制定的《办法》重点对广告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分配方式等进行了调整优化,同时就资金的执行管理与绩效监督提出规范性要求。
一是进一步整合支持项目。重点突出财政资金激励示范效应,对现有的广告业发展奖补等政策进行全面梳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广告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具有公益性和公共性的项目、广告创意能力提升、广告人才培养等项目,支持方式包括财政补助和以奖代补。
二是进一步优化分配方式。明确专项资金按项目法进行分配,同时根据资金支持范围和项目类型的不同,进一步细化实施路径,专项资金使用申请按发布指南、组织申报、审核认定等程序组织开展。
三是进一步严格执行管理。进一步加快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结合预算管理规定,重点就资金项目申报启动、项目审核认定、分配金额下达等环节提出相关要求。
四是进一步强化绩效监督。明确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要求,突出强化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同时就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