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7〕365号)的要求,“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经过大数据平台对比,2020年灌南县上半年符合代缴条件的低保7182人、重度残疾1988人,计划生育特扶30人,特困91人,合计9291人。按照缴费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县财政共拨付92.91万元。
今年以来,灌南县积极突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兜底功能,主动开展上门宣传、上门认证等服务,全力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到村入户。这一惠民政策,为他们解决了实际困难,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