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努力做到三个“确保”,助力全市疫情防控。一是确保防控资金保障到位。市财政积极筹措,统筹各级各类资金近2亿元,努力保障我市疫情防控资金需要。二是确保确诊病例不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对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患者户籍所在县区财政予以补助。三是确保一线医务人员(含赴湖北医疗队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对直接参与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一线医疗卫生人员给予每人每天300元的资金补助,对其他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每人每天200元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