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于2026年1月20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3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全国首部财会监督地方性法规。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推动各项规定在我市更好落地见效,5月15日,连云港市财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举办《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专题培训会。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韩加兵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上,韩加兵同志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升监督效能三个方面进行动员部署,强调《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构建“五元一体”财会监督体系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是财政部门依法履职、规范用权的重要遵循。当前财会监督仍存在短板弱项,大监督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全体财政干部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深刻领会《条例》核心要义,切实扛起主责监督和牵头抓总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推动财会监督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真正把《条例》要求转化为监督实效、工作实绩。
财监处负责人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逐章逐条对《条例》进行了系统宣讲,重点阐释了立法背景、“五元一体”监督体系构建、监督事项、监督实施、监督结果运用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梳理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工作重点,厘清权力边界、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依法监督、规范履职的意识。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以学习贯彻《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为抓手,加快推进“五元一体”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协同监督机制,持续推动财会监督走深走实,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