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财政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等部门有关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规定,联合市工信局印发了2019年连云港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自2019年6月26日起,对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之外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各县区、功能板块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使用中央和省、市相关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
这次调整完善补贴政策,是基于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效益初显、新能源汽车生产成本大幅下降等因素做出的主动政策调整,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充分市场竞争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