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高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灌云县结合本县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情况,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不包括粮食、畜产品、水产品),按照农民自愿自建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
经过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示范社以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自主申报、县级组织专家论证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最终确定杨集镇长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灌云县陈军浅水藕种植家庭农场等6家单位作为灌云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按照财政资金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标准,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上述6家单位将获得中央财政226.5万元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