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局党组工作部署,按照年度工作计划顺利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悟空说注册会计师法》动漫获中注协一等奖和最佳创意奖,2023年度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被省厅通报表扬,全省财政系统法治辩论赛获第五名,“六位一体”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模式被评为市第五届“十大法治事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获评市先进集体。现将2024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处),各处室明确一名法治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建设和普法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加强自身法治建设,推进基层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创建基层党建“书记带领 项目引领”创新工作,建立了“六位一体”法法财政标准化管理制度机制。研究出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将2023年法治财政标准化综合评价指标内容分工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并印发各相关处室和区财政部门落实,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法治财政建设任务。2024年度省财政厅对我局2023年度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现场调研和指导,评审通过,至此,我局已连续12年通过省厅评查。继续在海州区、赣榆区、连云区财政局试行法治财政建设综合评价,下发《市区级法治财政建设综合评价指标(2023年)》,开展对区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调研指导,三个区财政局法治财政工作通过市局评价。
(三)用“三个一”创新模式强力推进财政普法。“三个一”财政法宣标准化管理模式:即一套规程控操作,一个标准定评价,一支队伍保落实,被省厅评为单项创新项目。印发2024年财政法治工作要点和宣传教育计划、财政宣传月活动计划、市财政普法自评价参考表等制度文件,编印2024年财政惠民宣传册。联合县区财政局志愿者到同兴镇轴北村、白虎山庙会、中云街道范庄村开展“法律六进”财政惠民政策宣传活动,为群众零距离解答相关财政惠民政策。组织局主要处室赴开发园区方洋水务、天邦集团、富泰新材料等企业开展座谈交流,进入企业生产车间,了解企业运行情况,聚焦企业发展需求,靠前服务,送政策上门,解读惠企惠民财政政策,研究企业需求,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四联四促”活动取得成效。利用重要节点,组织志愿者开展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财政宣传月活动;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培训、参加网络普法答题等活动。指导落实《市财政局“八五”学法普法目录清单和落实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市企和相关企业人员参加全省财政宣传月政策咨询和送教上门活动。在内网开设“法治课堂”6期,组织全局广大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观看民法典动漫,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规,张贴法治宣传标语等,营造了良好的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调整公示市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自由裁量基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公开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收费等清单,公示年度政府采购目录清单,公开编制涉企合规指导清单,开展2023年度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查案件办理的事实认定、办案证据、执法程序、执法内容、法律适用、裁量基准、内控制度和“三公开”等情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成依申请公开、投诉处理、信访件、合同协议、行政复议和《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33件,对局发286件文件再审查,涉及公平竞争政策审查7件。因新会计法修订及时修订公示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条款,开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参加省市组织的法治专题培训,办理行政复议件1件,经沟通因申请人申请撤回复议案件终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印发《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办法》。
(五)全面优化行政服务工作。坚持服务优先,开展对企监管,指导、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实现“互联网+监管”事项应领尽领。制定部门检查计划,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制定“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将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检查、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检查等3项检查事项均列入市“联合双随机”检查计划,并建立相应的检查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库。推进行政权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做好网上中介超市入驻审核,不断提高财政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办率和办理深度。分解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方案任务,及时上报市委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人大代表调研问题建议办理情况等材料。创新“免申即享”事项,今年以来兑付工业APP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等13项。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法治学习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局长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自学、集中学、会上学、会前学等多种途径,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党组学法制度,提高党组成员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坚持先法制审核后研究,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坚持集体研究,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情况。
(二)加强法治工作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单位法规处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同时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
(三)坚持底线思维,筑牢财政运行安全防线。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推动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大建设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始终把科技作为重点支出领域优先予以保障,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集体决策机制和规则,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财政决策、大额资金安排、重要工作部署等坚持集体研究。明确财政重大决策范围和程序,对决策主体、决策流程、法定程序、法律责任予以规范,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过程中,我们虽然严格履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一是普法宣传方面,职工普法意识以及普法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不够,主要是认识不够深刻。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财政管理。一是做好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连云港建设目标各项任务落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严格程序,加强培训,提升法治意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调研,防范财政法律风险。对局将作出的增加行政相对人的义务,或减损权益的行政行为,必经合法性审查环节,做到依法行政。督促落实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学习新《会计法》《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规,严格公平竞争等合法性审查,总结全市法治财政和普法工作经验和不足,建立长效机制,完成省、市、局布置的相关各项法法工作任务,打造阳光财政、法治财政、透明财政和高效财政新形象。
(二)强化财政普法工作。制定自评价办法,对标对表推进落实“八五”财政普法最后程各项任务。继续开展财政“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规学习,以案说法,营造法治财政良好环境,进一步提升财政职工法治思维水平和运用法治方式处理财政事项能力,形成持续健康的法治生态。开展财政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推进落实好党组学法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三)加强财政法律风险防控。深入调研财政工作中的涉法涉诉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办法,坚决杜绝不利法律后果发生。对当前社会关注度高、涉法涉诉风险较大的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财政事项管理、信访投诉举报、专项资金管理等财政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研判,切实依法规范。尤其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财政检查等领域因答复、投诉等涉法涉诉案件有所上升情况,一方面要通过法治财政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答复事项和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另一方面,针对办理过程中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在具体法律制度仍不完善的情况下,有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柔性执法方式,钝化矛盾,化解纠纷。对具体财政行政行为引起涉法涉诉不利局面的责任人依规试行约谈、问责机制,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为财政各项任务完成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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