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机构设置

农业农村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1-12-17 15:14 访问量: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农业、水利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牵头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管理财政扶贫资金。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518—8552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