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云城房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建华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来认为开展红色教育后顺道去景区转转,不是什么大问题。正是这样的侥幸心理,让活动变了味,自己也受了处分。”
今年4月,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深入该市住房建设系统开展嵌入式监督检查。检查期间,一份由云城房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和某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合同中虽然注明到邻省山东开展红色教育,但在行程安排中却出现了蒙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旅游景点。“是否存在借红色教育之机顺道公款旅游问题?”发现疑点后,该纪检监察组迅速对此事进行调查。
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调取了此次活动的台账资料,一路与参加活动人员一一见面核实。很快,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2017年年初,陈建华提议,由云城房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开展一次红色教育。在没有经过会商研究、只向有关领导口头报告后,当年5月19日至21日,陈建华带领几个单位50多名职工赴山东省开展活动,期间参观了台儿庄大战纪念馆,也顺道游览了台儿庄古城、蒙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多处旅游景点。不仅如此,活动期间部分人员还违规饮酒。就这样,一次本该严肃认真的红色教育,变成了夹公带私、吃吃喝喝的散心之旅。
依据事实,陈建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被追究问责,由公款支付的景区游玩费用共1.4万元被追缴。在查处该案同时,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并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出监督意见书。
根据监督意见,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并着手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完善相关制度,要求各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外出学习培训必须通过集体研究,并报局机关党委备案,凡是涉及人员超过20人、经费超过1万元的活动须告知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