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
情况调查的通知
市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做好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经研究,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查范围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产出租出借情况,包括划转到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房产。
二、填报要求
(一)真实性原则。请各单位如实填写,如有隐瞒,将进行追责。
(二)权属原则。产权归谁,由谁填报(划转到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房产由原单位填报)。
(三)零报告原则。如单位没有房产出租出借情况,也请填报统计表。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专人填报,统计表于2018年3月9日之前,以纸质(盖章)及电子版形式报至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85522068、85521871,邮箱lygczjzcc@163.com。统计表请登录连云港市财政局网站网上办事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情况统计表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8年3月2日
连云港市财政局2018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