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年度法治工作计划,顺利完成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2025年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1+4+X”体系,完善法治财政建设。“1”是一套规程,建立市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编制市财政局《“六位一体”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操作规程》。“4”是建立制度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建立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完善法治财政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建立财政法治实施体系,出台《市区财政法治标准化工作评价办法》及动态《评价指标》《财政法宣教育标准化操作规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及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法治财政监督体系,出台《市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办法》《市财政局依法行政(含营商环境)考核清单》《市财政局行政执法错案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财政法治保障体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组织保障机制,落实法治经费保障,依法发挥财政职能保障。“X”是动态保障规范:一是建立完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管理制度;二是对财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访、行政调解、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财政检查等答复和作出行政行为提供格式文本,要求执法单位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财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内控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工作流程;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实时动态保障规范。
(二)创新“三个一”,强力推进财政普法。“三个一”即一套规程控操作,一个标准定评价,一支队伍保落实。被省财政厅评为法治财政单项示范创新项目。印发《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2025年连云港市区“财政宣传月”工作方案》《市“八五”财政普法终期自评价参考表》,汇编发放《2025年惠民生促发展》宣传册,开展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上网站政策宣传和民法典宣传月、财政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活动。联合灌云县财政局、同兴镇财政所送政策进伊芦村;联合海州区财政局在浦南镇集会、花果山街道开展“财政惠民政策赶集会”活动;局法规处联合工贸处走进鹰游集团协调帮助企业解决财政资金进度困难;走进江苏财会职业学院课堂讲解大学生创业就业财政政策。“十个数字 精彩人生”获省法治征文特别奖。在连云港日报刊发《创新法治财政管理,展现“八五”普法风采》纪实文章。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培训、参加网络普法答题活动,指导落实《市财政局“八五”学法普法目录清单和落实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在内网开设“法治课堂”12期,组织全局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规,张贴法治宣传标语等,营造良好的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三)严格规范,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财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连云港市财政局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连云港市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办法》,评查通报2024年度相关处室执法案卷情况,进一步提升各处室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督促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收费目录清单、政府采购及财政惠民政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事项,护航财政科学依法管理,持续提升行政效能。三是严格规范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核等法治审核工作流程,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核嵌入局OA办公系统发文流程,做到应审尽审。依法做好投诉举报、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在涉法涉诉案件决定作出之前对案件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2025年,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涉及行政复议案3件,通过柔性执法,申请人主动撤回2件,1件胜诉。完成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相关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公示市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自由裁量基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公开编制涉企合规指导清单、财政领域首违和轻微违法行为不罚清单;完成依申请公开、投诉、信访、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46件,对局发300余件文件进行再审查,涉及公平竞争政策审查2件。
(四)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财政行政效率。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代理记账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国有金融企业、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检查等4项检查事项均列入市“联合双随机”检查计划,按时完成“双随机”“综合查一次”事项,扎实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行政许可、确认、裁决、其他等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进驻率和网办率均为100%,完成网上中介超市10家企业入驻审核和20家企业变更审核。督促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免申即享,全市共梳理免申即享项目192项,市级已拨付资金2亿元,惠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7000余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学习,坚持依法规范行政。局主要领导坚持法治思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自学、集中学、会上学、会前学等方式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提升法治综合素质。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党组学法制度,在行使财政职能过程中,坚持先法制审核、后集体研究,形成的文件决策等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情况。
(二)加强法治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财政五年发展总体规划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与财政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评、同奖惩。全年4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决策,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内设部门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合法性审查,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坚持法治思维,防范财政法律风险。学习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规。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推动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大建设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做好国有公共资产盘活工作,始终把科技作为重点支出领域优先予以保障,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健全完善重大决策规则和集体决策机制和规则,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财政决策、大额资金安排、重要工作部署等坚持集体研究。明确财政重大决策范围和程序,对决策主体、决策流程、法定程序、法律责任予以规范,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过程中,虽然严格依法履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高要求还仍有一定差距。通过自查发现,一是社会普法面宣传广度不够宽;二是加强职工自身普法学习教育举措还不够实;三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执法程序培训不够深,特别是执法单位处室对依法规范执法工作认识不够深刻。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对上述问题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推动整改提升。
四、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财政管理。一是落实“十五五”法治规划任务。做好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连云港建设目标各项任务落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严格程序,加强培训,提升法治意识。继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调研,防范财政法律风险。对自身作出的增加行政相对人的义务,或减损权益的行政行为,必先经合法性审查环节,做到依法行政。督促落实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学习新《会计法》《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严格公平竞争等合法性审查,总结全市法治财政、普法工作经验和不足,建立长效机制,完成省、市、局布置的相关各项法治工作任务,打造阳光财政、高效财政、廉洁财政、法治财政新形象。
(二)谋划“九五”财政普法规划。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紧紧围绕服务我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连云港建设新要求,深入开展财政法治教育和财政政策宣传,持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提高财政普法针对性、有效性、广泛性,促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推进,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全市财政科学管理和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财政规划落实营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提升民众和市场主体幸福感、获得感。继续开展财政“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规学习,开展以案说法,进一步提升财政职工法治思维水平和运用法治方式处理财政事项能力,形成持续健康的法治生态。开展财政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推进落实好党组学法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任务。
(三)加强财政法律风险防控。深入调研财政工作中的涉法涉诉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办法,坚决杜绝不利法律后果发生。对当前社会关注度高、涉法涉诉风险较大的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财政事项管理、信访投诉举报、专项资金管理等财政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研判,切实依法规范法律风险。尤其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财政检查等领域答复、投诉等涉法涉诉案件有所上升情况,一方面要通过法治财政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答复事项和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并对具体财政行政行为引起涉法涉诉不利局面的责任人在内部依规试行约谈、问责、追责机制;另一方面,针对办理过程中暴露出的典型问题,有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多元柔性执法方式,钝化矛盾,化解纠纷,进一步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为财政各项任务完成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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