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到原发证地县区财政局会计科现场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证书补办申请表;
(三)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粘贴于《证书补办申请表》右上角);
(四)2000年(含)前的证书补办需要提交证件照电子图片和成绩证明资料(表格或文件)等,照片要求: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电子照片以名字+身份证号码命名,现场办理时提交。
另外,按人社部最新要求,补办证书的照片一律以系统照片为准,2003-2007年补办的证书就为当年系统里的黑白照片,2001和2002年的证书上无照片。
二、审核、上报及打印
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于每季度末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信息汇总表上报,由市财政局统一汇总上报办理。(补证办理周期约为6个月)
三、证书发放
证书补办到位后,由县区财政局会计科通知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现场领取。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6年3月20日
附件:
证书补办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