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1-20 15:53 访问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情况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连云港市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省、市各项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全市改革和发展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加强预决算公开。着力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加大对县区、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指导力度,实行统一公开模板、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网络,除涉密部门外,部门均已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实现了预决算公开,形成了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预决算公开网络,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走细。二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重要政策文件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涉及公共服务、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社会重点关注、群众普遍关切的领域,拓展经济财政政策宣传解读的广度和深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利,让社会各界知悉与自身相关的财政政策,推动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做好政策法规公开。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工作,并按要求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时、统一上传至政务公开平台。本年度共出台财政规范性文件1件,并做好相关文件解读工作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2024年,市本级全年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共发布采购信息2129条,公示合同664份,公示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结果信息5条。五是加强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公开。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示相关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违法违规组织非税收入负面清单和监督举报电话,全年公示政府性基金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57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盯受理、函询、检索、答复、邮寄等关键节点,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断强化和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5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理14件,结转下一年办理1件。在办理过程中,局办公室加强内部沟通对接,对情况比较复杂、公众高度关注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大 “一事一办”会商力度,必要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完善答复意见,规避法律风险。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梳理财政法定公开事项,形成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内容以及相应依据等内容,并实行清单化管理,对需要调整公开的事项及时进行动态更新。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文件公开属性确定的第一责任人,对每件主动公开文件逐一进行保密审查。建立线上信息发布审查台账,把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关口,确保主动公开文件不含有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完善政策解读渠道,建立门户网站、连云港财政政务微信立体解读模式,多平台发布财政政策解读,进一步强化财政政策知晓度。严格执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逐一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有关联系电话可受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依申请公开“一案一档”制度,每一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一份纸质档案,从接受申请开始到申请人签收答复为止,全流程跟踪督办,所有关键节点的信息均纸质化存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8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便民化服务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持续优化平台建设,从群众需求出发整合完善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功能,让群众信息查询更方便、互动交流更顺畅;二是持续深化政策解读,特别是对于与社会和公众利益相关的一些政策,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等,提升解读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连云港市财政局2024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