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1-16 10:49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特编制连云港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连云港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ly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连云港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99号;邮编:222002;电话:0518-85521509;传真:0518-8552119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连云港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组织保障,规范工作流程,推进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促进落实、加强监管、优化环境。

(一)加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加强预决算公开。着力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加大对县区、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指导力度,实行统一公开模板、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网络,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公开部门预决算,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强化过程监督。二是深化财政重点领域公开。围绕民生工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大项目建设与实施、减税降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及时收集信息,注重加工整理,强化信息公开,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公开、透明,有效提升社会各界对财税政策知晓率。三是持续做好政策法规公开。组织开展财政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共确认废止、失效和修订18件,本年度新出台财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7件。对存量规范性文件均主动公开相应清理结果,并按规定完成有效性标注工作;对本年度新出台财政规范性文件做到主动公开,并标注有效性。四是加强财政政策解读。通过图片、召开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等形式,对重大财政民生事项进行常态化解读,做到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全年共举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资产盘活等2场新闻发布会。

(二)依法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上年未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依法在规定时限内答复8件,均全部予以公开。在办理过程中,主动加强内部沟通对接,对情况比较复杂、公众高度关注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大 “一事一办”会商力度,必要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完善答复意见,规避法律风险。

(三)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管理。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统一名称、统一格式的基础上,优化建设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确保信息查阅更便捷、查阅内容更全面。积极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和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突出财政重点,体现为民服务。严肃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纪律,逐层审核把关,落实专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栏目运维、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全年在局网站发布政务信息331条,124553个独立用户访问局网站,网站总访问量达920580人次。通过政务微信号主动公开信息435条,充分展示财政工作的亮点和创新点,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8

7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9.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连云港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政府信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在新的一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方便群众及时了解财政信息动态,及时准确把握财政政策,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连云港市财政局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