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1-31 17:38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连公开办〔2021〕3号)等相关规定,特编制连云港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连云港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ly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连云港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99号;邮编:222002;电话:0518-85521509;传真:0518-8552119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连云港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定期组织财政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务公开应知应会知识,进一步推动财政干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熟练掌握政务公开范围及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干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于12月下旬召开全市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专门邀请专家讲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合法性审查注意事项》结合财政系统发生的1件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进行“解剖麻雀式”分析、研判、指导,为参会的25名全市财政系统政策法规专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连云港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和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形式,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2020年,通过互联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在互联网方面,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等11个子栏目,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公开信息3464条。在新闻发布会方面,全年共举办2021年市级预算编制、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落实等2场新闻发布会(其中后一次为局主要领导作为主发布人),进一步增加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网络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预决算公开、民生诉求等情况,均按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件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对情况复杂或者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依申请公开件,加强相关处室间的协调会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是否有效、信息是否应该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积极稳妥地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严格执行《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对各处室、单位2020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赋予相应的分值,将延期答复、不按要求答复等信息公开责任定位具体化、规范化,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定期对局各处室、单位考核监督,进一步调动财政干部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五)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建立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全年对所牵头主办的10件建议提案全部公开复文全文,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815.9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连云港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操作规程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政策解读时效性和解读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202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以全力破解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难题为立足点,全面梳理细化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立“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可分解的指标、可细化的标准、可复制的目录清单。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效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重要财政政策法规出台后,要针对公众关切,及时发布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尤其针对财政预决算报告中群众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等,要尽可能转化为数字、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增加“群众语言”,增强亲和力、引导力、影响力,推动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可视、可读、可感,让群众听得懂、看得明,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