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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51/2012-00156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2-12-19
文号: 连财工贸[2012]4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2年度进口产品贴息资金的通知
内容概览: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2年度进口产品贴息资金的通知》(苏财工贸〔2012〕13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各地2012年度进口贴息资金975.43万元。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2年度进口产品贴息资金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19

各区财政局、灌南县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2年度进口产品贴息资金的通知》(苏财工贸〔2012〕13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各地2012年度进口贴息资金975.43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进口产品的贴息,是按照财政部、商务部确定符合进口贴息条件的先进技术类按每美元贴0.17元人民币,重要设备和鼓励发展的行业类贴0.1529元人民币,资源类贴0.026元人民币的标准计算。

  二、此款项增列各区2012年21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预算科目。

  三、请各地在收文后,尽快将进口贴息资金拨付至各相关企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资金。

 

附件:2012年度地方进口贴息资金分配表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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