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采购信息 > 采购公告 > 市本级
首页 > 采购信息 > 采购公告 > 市本级
[市本级][采购公告]关于贵州连云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及垫付职工债权清偿法律诉讼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就贵州连云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及垫付职工债权清偿法律诉讼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贵州连云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及垫付职工债权清偿法律诉讼服务

项目编号:2020011501008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终审法院终审结果确定后1个月。

预算金额:人民币218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7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二、采购需求

完成采购人垫付贵州连云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职工债权10088万元优先清偿的法律诉讼服务,完成筹划贵州连云矿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事项的法律咨询服务。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声明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团队中须至少有一名可独立办案的执业律师(投标文件中提供司法部授予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20198-2020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发布及获取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0122日起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2418:00

招标文件售价:无。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供应商须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通过CA方法进入“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选择下载交易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   联系电话:18005133017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20122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202418:00

六、投标与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20211上午9:30

接收截止时间:2020211上午10: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投标文件接收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3、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0211上午10:0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号:327006000010149136377

请投标人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标前,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2号楼420室,联系电话:0518-85868269

八、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0518-85520679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3号楼五楼

2、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莹     联系电话:0518-85868288    传真: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2号楼419     邮编:222003

九、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