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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采购公告]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12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09270249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1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年(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秩序维护及消防监控;保洁;车辆、驾驶员管理;会务(含视频会议)服务;客房服务;食堂、工餐管理;配合和协助管理部门进行消防管理等工作以及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的其它事项详见项目需求。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否则投标无效)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2020年1022日至2020年1029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http://218.92.36.84:8190/TPBidder/memberLogin_zfcg?Type=zfcg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12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3号楼2楼开标厅,详见大厅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2. 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不收取。

3. 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址: 连云港市海昌66号

联系方式:彭主任  

电 话: 0518-85512631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

联系方式:  0518-85868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主任  

电    话: 0518-85512631

八、招标文件获取与CA办理

1.招标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何工,18452501766,张工18505182641。

2.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18005133017。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加盖公章,传真0518-85868256;邮箱2996159183 @qq.com);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九、疫情防控事项

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人,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需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询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