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8-09 阅读次数:】
海州实验小学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海州第二实验小学委托,就海州第二实验小学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海州第二实验小学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ZZCGK2019091
预算金额:人民币983495.44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工期:45日历天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工程为海州第二实验小学维修改造工程,为修缮工程,主要为柏露学堂改造,传达室、围墙改造,内庭院天井封屋面,平房除危改造及庭院修葺,体育器材室改造,建设内容为拆除,装饰,安装;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2、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原件核查)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原件核查)
4、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核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原件核查)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原件核查)
8、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原件核查)
9、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无行贿 行为等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原件核查)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11、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等,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2月-2019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请各投标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19年8月9日8时30分至2019年8月16日17时30分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如下)
1、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登陆“供应商系统”,进入“交易乙方”,在“交易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操作;如项目存在多个分包,供应商须进行所参加的每个分包“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完成网上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下载: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点击页面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方法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19年8月 9日8时30分至2019年8月16 日17时30分。【具体事项联系人:张海南 18505182641】。
3、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联系代理公司缴纳报名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提醒:请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9月3 日 下午15: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9月3 日 下午15: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监采二室222(海连西路花卉市场院内,区住建局东楼二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闫工 联系电话:1805138990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9月 3 日 下午15:30
开标地点:监采二室222(海连西路花卉市场院内,区住建局东楼二楼)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元整(小写)19000.00元,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网银或者电汇的方式存入以下账户:
户 名: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巨龙路支行
账 号:932000010041868888 联系人:王会计
电 话:0518-81591927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19年9月 2 日下午17:00前。
特别提醒:(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帐户内,并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电汇底单的原件在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至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并换取收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
注意事项:
a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票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
八、本项目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www.lygzfcg.gov.cn)上发布。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十、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连云港市海州第二实验小学
联 系 人:孙校长 联系电话:1370513302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第二实验小学
采购代理公司: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工 联系电话:18105138990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6号尚东现代城A座8楼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1、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2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公司。
2、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做出满足要求的响应,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单位:连云港市海州第二实验小学
采购代理公司: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