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11-11 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板浦高级中学委托,就10KV江苏省板浦高级中学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10KV江苏省板浦高级中学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 HZZCGK2019213
预算金额:人民币156.16587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工期:45日历天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0kV江苏板浦高级中学配电工程土建、安装等,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须提供2019年5月-10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类许可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类许可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8、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无“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条件,招标人不接受招标过程中针对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提出的异议。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格式。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4)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5)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2019年5月-2019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6)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
(7)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8)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令”,建筑业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O/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须承诺本单位拟报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为合格企业,企业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开查询信息为准。若动态核查不合格,以“连建发【2019】182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只接收网上报名,投标人报名情况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项目报名信息”显示为准。报名前供应商必须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页面,在页面左侧登陆“供应商系统”登记信息,进入“交易乙方”系统,在“交易文件下载”中完成所参加的项目每个分包“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其他报名方式均无效。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1日8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17时30分。
2、本项目公告期限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8时30分至2019年11月18日17时30分。
3、招标文件下载: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点击页面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方法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谈判文件无效,投标文件拒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事项联系人:张工185051826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11月11日8时30分至2019年11月18日17时30分。
4、报名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2月3日 8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日 9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投标文件接收人:郑工 联系电话:1731234083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万壹仟元整(小写)31000.00元,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网银或者电汇的方式存入以下账户:
户 名: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账 号:532665609286
联系人:刘会计
电 话:0518-85801708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下午17:00前。
特别提醒:(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户内,并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电汇底单的原件在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至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并换取收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
注意事项:
a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票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
c 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请注意:申请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时所报企业资质在“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上非不合格企业,投标保证金方可退还。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八、本项目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www.lygzfcg.gov.cn)上发布。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十、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江苏省板浦高级中学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8-88362064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民路
采购代理公司: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工 联系电话:1731234083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1、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2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公司。
2、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做出满足要求的响应,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单位:江苏省板浦高级中学
采购代理公司: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