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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采购公告]关于基层基础治理创新智慧中心建设的公告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国共产党东海县委员会组织部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基层基础治理创新智慧中心建设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基层基础治理创新智慧中心建设

项目编号DHCGCS202000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为落实“基层基础夯实年”相关工作要求,建设基层基础治理创新智慧中心电子拼接屏。拼接屏主体为2855寸小拼缝液晶屏,配套成熟、稳定、性能优越的管理、控制平台,同时配套相应的音响、电源、灯光管理系统。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426日上午900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

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5楼开标三室(513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4269:00: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5楼开标三室(513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东海县委员会组织部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87221258  18261300708

联系地址:东海县行政中心A405

(二)集中采购机构: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政务服务中心北楼515室。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518-87292719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联系事项: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

地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政务服务中心南楼503财务室。

联系人:崔会计、魏会计       联系电话:0518-87289525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   副本份数:4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从公司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至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同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户名: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城中支行;账号:459858225380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或逾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等情况。

九、磋商文件发布及获取

磋商文件发布时间:2020415日起

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42318:00

磋商文件售价:无。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通过CA登录“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选择“下载交易文件”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无效,磋商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      联系电话:18005133017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十、其他说明事项:

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