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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更正公告]关于连云港市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澄清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就连云港市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20327日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了采购公告,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告日期、媒体:

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2020031003028

首次公告日期:2020-3-27

公告媒体: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二、澄清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与“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C、投标文件的编写”中“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立不满一个年度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前后表述不一致,现澄清为“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2、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及证明材料”与“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C、投标文件的编写”中“提供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前后表述不一致,现澄清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3、其他事项不变。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人:栗明

联系电话:0518-85681232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

2、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人:李琦

联系电话:0518-85862316 传真: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2号楼419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