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7-21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清风园10号楼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20年7月10日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告日期、媒体:
采购项目名称:清风园10号楼家具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2020062801281
首次公告日期:2020-7-10
公告媒体: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二、澄清事项及内容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与“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投标文件构成 14.1.2资格审查文件: (2) 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前后表述不一致,现澄清为“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其他事项不变。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5820297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丁彦翔
联系电话:0518-85871535 传真: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