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9-02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委托,就东方医院1号楼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20年9月1日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告日期、媒体:
采购项目名称:东方医院1号楼中央空调系统改造
采购项目编号:2020082401415
首次公告日期:2020-9-1
公告媒体: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二、澄清事项及内容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六、其他补充事宜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与“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圆整(¥40000)。(不接受汇票、支票和现金)”前后表述不一致,现澄清为“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其他事项不变。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连云港市东方医院
联 系 人:魏明
联系电话 :0518-8068302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57号
2、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丁彦翔
联系电话:0518-85871535 传真: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