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采购信息 > 更正公告 > 经济技术开发区
首页 > 采购信息 > 更正公告 > 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更正公告]关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桌面云服务采购的公告

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参加本次磋商采购的供应商当天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开标,进入交易中心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现场扫码查验个人行程轨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进场,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人员,需持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场(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并请配合中心做好体温检测、人流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请供应商随时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风险等级,合理安排人员以及时间,参与项目。进入磋商现场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仪式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项目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如有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供应商责任,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