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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灌南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计量检衡车(计量检测设备用车)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灌南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计量检衡车(计量检测设备用车)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项目编号:GNZFCG2018- 029G

各投标人:

    关于本工程需要澄清、修改、补充等一系列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

1.原第四章招标说明要求1、整车技术要求

原轮胎规格为:10.00R20(钢丝胎)   

   现调整为:轮胎规格为:295/80R22.5铝合金轮毂

 

2. 原第四章招标说明要求:★其他2、随车起重机技术要求中:1.提供产品开发设计书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2.车辆确保在全国各地可以办理牌照,行驶证类型为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车辆报废年限为三十年。3.车辆验收时根据招标文件与整车合格证车辆长度,吊机吊装性能现场吊装试验。4.验收时提供吊机原厂地证明和整机进口报关单原件。

现调整为:1.提供所投产品整车定型试验报告,2.车辆确保在全国各地可以办理牌照,行驶证类型为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车辆报废年限为三十年。3.车辆验收时根据招标文件与整车合格证测量长度,吊机吊装性能现场吊装试验。4.验收时提供吊机原厂地证明。5.所有吊装设备(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符合EN12999 H1/B3标准。

 

3.原第五章  评标办法投标人 “综合实力评价 中投标人对自身综合实力(如行业排名及影响力、软硬件实力等)、社会责任(如抗震救灾、贫困地区援助等对社会贡献度方面)、获得荣誉进行综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优秀计6分,良好计4分,差计2分。

现调整为:投标人对自身综合实力、信誉、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社会责任(如抗震救灾、社会援助,公益)等方面提供材料供专家综合评定。第一名计6分,第二名计4分,第三名计2分,其他计1分。

 

4.原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上午9:00 时

现在调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 时

 

请各投标人根据开标时间提前做好投标文件编制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5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