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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更正公告]关于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房的采购公告

澄清函
各投标单位:
项目名称: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房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20724-F-GNZFCG2021029X

供应商资格条件 作如下修改:
A、(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3、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其它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开标时间不变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