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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中标公告]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背景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编制(二次)项目的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2020073002333

项目名称:自由贸易试验区背景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编制(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9号

成交金额:壹佰万元整(¥1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自由贸易试验区背景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编制

服务范围:以整个示范区(包括徐圩新区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连云港区、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为对象,研究“十四五”期间总体发展方向、目标、思路等;以示范区先导区(徐圩新区)为对象,研究“十四五”期间融入自贸试验区发展的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

服务要求:(1)编制单位要全面了解现状情况,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建议。

2)编制单位进行中间汇报沟通不得少于3次,一般安排在项目开展前期和初步意见提出后,在进行中间汇报时需要根据情况提供汇报提纲及成果简本。编制单位还应根据甲方组织专家论证等需要进行汇报及准备相应材料。

3)项目成果具有可实施性、可操作性,在方案设计和实施路径上需要提出明确步骤、方案、工作计划和预期效果。本项目组成员尤其是项目主要负责人一经确定,未经业主单位要求和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且每次与业主单位沟通时,项目主要负责人均需参加。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服务标准:乙方应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咨询水准,提交代表其实际水平的咨询服务成果。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安排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时间节点,对咨询服务成果进行严格细致的讨论,以行业公认标准和双方达成的共识作为验收通过的标志。

五、评审专家名单:成振瑜、王桢、王明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投资促进局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产业服务中心421室联系方式:0518-82256035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419室

联系方式:杨女士 0518-85868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昂

电    话:0518-8225603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2020年924